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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纪念 “法学教育三十年”庆典活动

2013-01-10

2012年12月15日,内蒙古大学法学院隆重举行纪念“法学教育三十年(1982-2012)”庆典活动。

12月15日上午,在学术会议中心8号会议室,内蒙古大学法学院召开了纪念“法学教育三十年”庆祝大会。

我校副校长王万义、齐木德道尔吉出席庆祝大会。原内蒙古大学法律系党总支书记、法律系主任、原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局局长孙先方,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校长韩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校友、浙江省电力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曹俊,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校友、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田继生,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校友、赤峰市副市长兼公安局局长葛勇等领导和嘉宾应邀出席庆祝大会。

我校副校长齐木德道尔吉在庆祝大会上讲话,代表学校向法学院全体师生和广大校友表示衷心的祝贺,向各位嘉宾、朋友表示热烈的欢迎。他回顾了内蒙古大学在过去55年办学过程中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取得的令人瞩目的成就,并重点阐述了法学教育30年的发展和壮大历程。他指出,我校法学学科建设发展迅速,成果丰硕,对中国的法治建设尤其是内蒙古自治区的法治建设作出了突出贡献,30年来,我校法学教育培养了近五千名法律专业人才,保持了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学教育和研究领域的领先地位。他指出,今年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被教育部批准成为国家首批西部基层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基地,同时获得批准成立国家级“本科教学工程”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两项国家级基地的获批为法学人才培养向更高目标迈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齐木德道尔吉副校长就今后提升法学教育综合实力提出三点希望:一要秉持学术火炬,培养和引进高水平师资;二要坚持提高教育质量,努力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人才;三要全面提高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提升学院的办学层次和水平,早日跻身全国法律教育的前列。

法学院院长丁文英教授在庆祝大会上讲话,丁文英院长深情地回顾了法学院30年来的办学历史,指出法学院秉承内大精神,求真务实、专心学术,经过30年的发展,在老中青几代学者的共同努力下,目前已经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并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学、科研并重的学院,所培养的人才也已遍布全国各地。内蒙古大学法学院老一辈法律人用他们的青春和奉献为学院的历史画卷充填了厚重的底色;在可期待的未来,法学院全体师生仍将孜孜以求,不避险阻,绘就属于内大法学院新的绚丽图景,缔造新的辉煌。

法学院82级校友、西南政法大学副校长岳彩申向大会发来贺信。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校长韩竟、浙江省电力公司首席法律顾问曹俊、内蒙古财经大学法学院党总支书记白永祥致辞。法学院施文正教授、萨其荣桂博士、2012级法学硕士研究生秦文文分别代表离退休老教师、青年教师和学生在庆祝大会上发言 。

庆典大会还对荣获法学教育30年“荣誉教师”和“优秀教师”奖的教师进行了表彰。

法学院党总支书记刘银良主持庆祝大会。

12月15日下午,法学院举办校友论坛。来自区内外法律实务界和法学教育界的校友代表共同畅谈了法学教育与推进我国法治进程等热点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法学会、内蒙古自治区律师协会、驻呼各高校法学院系的代表,学校各职能部门、各院系领导,专程从北京、浙江、深圳等地赶来参加庆祝活动的部分校友,在呼市的公、检、法、司、企事业单位等各年级校友代表,以及法学院离退休老教师和全体教职员工,在校本科生、研究生代表共计200余人参加庆祝大会。

12月15日晚,法学院在我校北校区文体馆举办了“庆祝‘法学教育三十年(1982—2012)’文艺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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