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办法》,经各盟市和相关单位推荐、材料审核、实地调研和专题评审等程序,命名呼和浩特市赛罕区等157个地区和单位为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我校荣获“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自治区本次获得该项荣誉的两所高校之一。
我校是新中国党和国家在少数民族地区建立的首所综合大学,始终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学校将民族团结作为学校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把教育引导各族师生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扎根中国大地办大学,服务北疆育英才的重要使命和担当。近年来,学校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排头兵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积极探索开展团结进步创建和教育工作,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融入办学治校全过程,不断推进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学校荣获“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是全校各民族师生齐心协力、共同努力的结果,是我校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
我校蒙古学学院举办“民族团结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手拉手结对子活动
校团委开展“石榴花开 籽籽同心”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题团日活动
师生现场抒写“请党放心 强国有我”“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百米长卷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研究基地部分成果
学校将以获评“第八批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文字:李文娟 审核:吴栓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