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的培养事业,繁荣少数民族文化事业,激励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中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教师和精于学业、勇于创新的本科生、研究生,蒙古族科学家乌可力先生成立了乌可力公益事业基金会,并在我校设立了乌可力奖。现将本学年度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1.符合《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评审办法》(内大发【2015】51号)有关规定;
2.各学院在条件相近的情况下应优先考虑少数民族师生参与评选;
3.获得乌兰夫奖学金、校长励学奖和乌可力奖的师生不再参与评选。
各学院分别推荐1名优秀青年教师奖候选人(45周岁以下,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3名优秀学生奖候选人(其中,博士生、硕士生、本科生各1名)。
各学院负责本单位人选的推荐工作;国内合作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相关部门负责复核申报材料;学校乌可力奖评审委员会负责组织领导工作。
各学院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严格履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学院推荐的评审程序,做好乌可力奖候选人的推荐工作。
1.教师。《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青年教师奖评审表》一式三份、个人教学科研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500字左右)、个人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
2.学生。《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一式三份、《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一式一份、个人学业(科研)业绩证明材料与获奖证书复印件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个人事迹材料一式一份(200字左右)、个人电子照片一张(jpg格式)。
3.相关评审表格请登录国内合作办公室网页下载;评审工作日程安排表附后。
4.请各学院于9月15日下班前,将优秀青年教师、本科生、研究生的纸质材料及电子版报送国内合作办公室(行政楼401室;联系人:刘文生;联系电话:4992817;邮箱:ndhzb@im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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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评审办法.doc
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青年教师奖评审表.doc
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优秀学生奖评审表.doc
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教师).xls
内蒙古大学乌可力奖申报情况汇总表(学生).xls